企業要用綠電,不一定要自己在屋頂裝光電板,也可以直接跟再生能源電廠買。對做廠房的人,這是買家越來越常問的一題。
一、法律開了哪扇門
電業法第 45 條第 1 項:
發電業所生產之電能,僅得售予公用售電業,或售予輸配電業作為輔助服務之用。再生能源發電業,不受此限。
一般發電廠的電只能賣給台電這類公用售電業;再生能源發電業例外,可以直接賣給企業。
二、電怎麼送到工廠:轉供、直供
- 轉供:再生能源發電業設置電源線聯結電力網後,透過電力網把電送給用戶(第 45 條第 2 項)。
- 直供:再生能源發電業經電業管制機關核准,設置電源線直接供電給用戶(第 45 條第 3 項)。
自己在別處設置的發電設備,符合排碳係數等條件,也可以透過電力網轉供回來自用(第 70 條第 2 項)。
三、兩個實務限制
- 用戶要是台電既有用戶。 台電的轉直供說明寫明,與申請者簽約的用戶必須是台電既有用戶。
- 電網不是免費的。 輸配電業依轉供電能數額及費率,向使用設備的再生能源發電業或售電業收費(第 10 條)。
四、三件要知道的事
- 除了跟電廠買,也可以跟再生能源售電業買,也就是買進再生能源電能再銷售的非公用事業(第 2 條)。
- 轉供、直供買到的綠電,賣方要把數量相符的再生能源憑證讓與你(再生能源憑證實施辦法第 7 條)。憑證才是使用綠電的證明。
- 契約容量達一定規模的用電大戶有設置再生能源的義務;購買再生能源電力及憑證,是其中一種履行方式(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第 6 條)。
對商仲的意義
工廠買家、租客會問:這裡的電夠不夠、能不能接綠電、附近有沒有併網容量。能把這幾條講清楚,你就不只是在賣一間廠房。
出處
- 電業法(第 2、10、45、70 條):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J0030011
- 再生能源憑證實施辦法(第 7、8 條):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J0100073
- 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(第 6 條):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J0130095
- 台電電能轉直供服務資訊:https://service.taipower.com.tw/powerwheeling/static/info.html
個案以主管機關認定為準,非法律意見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