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仲找案子的方式,幾乎都是同一套:等物件掛出來,然後去搶。
591 有的、同業報的、屋主自己找上門的——這些叫「物件」。物件的共同特徵是已經有人決定要賣或要租了。等你看到,通常已經有三個人在談。
問題是:一個區域裡,掛出來的永遠是少數。
大園區的實際數字
以桃園市大園區為例,全區建物母體 13,808 棟。
任何時候掛在市場上的,大概幾十件。其餘的一萬三千多棟,不是「沒有機會」,是「還沒有人去問」。
差別在於,你要怎麼從一萬三千棟裡面,找出值得問的那幾棟。
四個條件疊上去
假設客戶的需求是:大園區、1,500–2,500 坪、五年內的新建物、挑高 12 米以上。
這四個條件疊在建物母體上:
| 條件 | 剩下 |
|---|---|
| 大園區全區建物 | 13,808 棟 |
| + 廠房、倉儲用途 | 1,924 棟 |
| + 1,500–2,500 坪 | 115 棟 |
| + 五年內(民國 110 年後) | 17 棟 |
| + 挑高 ≥ 12 米 | 3 棟 |
三棟。實際查出來是這三筆:
| 門牌 | 樓地板 | 挑高 | 發照年 |
|---|---|---|---|
| 大園區 中山北路 263 號 | 2,002 坪 | 13.8 m | 2021 |
| 大園區 中山北路 271 號 | 1,546 坪 | 13.9 m | 2024 |
| 大園區 工五路 3 號 | 1,677 坪 | 12.2 m | 2021 |
這三棟不在 591 上,也沒有人報案。它們只是存在,而且符合客戶開的條件。
「找物件」和「找建物」的差別
| 找物件 | 找建物 | |
|---|---|---|
| 起點 | 市場上掛出來的 | 整區建物母體 |
| 數量 | 幾十件 | 一萬多棟 |
| 競爭 | 同業都看得到 | 你先問就先談 |
| 你要做的 | 比誰快 | 比誰知道去問誰 |
| 屋主狀態 | 已經決定要賣/要租 | 還沒想過,或正在想 |
第二種比較難,因為屋主還沒決定,你要花時間。但也因為這樣,沒有人跟你搶,佣金也不用分給報案的同業。
條件從哪裡來
建物母體的欄位來自建照與使照的公開資料:用途、樓地板面積、基地面積、樓層數、樓高、發照日期、坐落地號、起造人。
這些欄位平常沒人整理成可以查的樣子——所以大家只能靠掃街、靠人脈、靠等物件掛出來。
把這些欄位變成可以疊加的條件,「找建物」才會變成一件可執行的事。
這套邏輯的三個延伸
一、租約快到期的 實價登錄的租賃案件有租期起訖。屆滿前三到六個月,承租方在找下一間、屋主在決定續租還是收回——這是明確的時間窗口。
二、公司已歇業的 門牌上登記的公司如果已經歇業,那棟建物的使用狀態就變了。門口看不出來,但商業登記資料看得出來。
三、整區一次攤開 不用一棟一棟查。設好條件,整區符合的一次列出來,出門前就知道要去哪幾棟。
一句話
找物件是等答案出現,找建物是自己算出答案。
前者的天花板,是市場上剛好掛出來的那幾件。後者的天花板,是整區建物的數量。
資料說明:大園區建物母體與三筆門牌為系統實際查詢結果(建照、使照公開資料)。坪數為登記樓地板面積,挑高取一樓樓高,發照年為民國轉西元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