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個客戶看同一棟廠房,一個簽了,一個看完就不見了。差別常常不在價格,在廢水。
兩種處理方式
納管:製程廢水先自行前處理到一定標準,再排進專用下水道,由污水處理廠統一處理。要符合的是下水道機構依《下水道法》第 25 條擬訂、報縣市政府核定公告的納管水質標準。全台工業區專用下水道約 77 處(環境部水質保護網,115 年 4 月更新)。
未納管:廢水必須自行處理到符合放流水標準才能排入地面水體(《水污染防治法》第 7 條第 1 項),代表要自建處理設施,成本與空間都是負擔。
這裡有個常見誤解:分界是納管/未納管,不是工業區內/區外:工業區內的廠商也可以選擇不納管,但要經下水道管理機關(構)同意並取得排放許可(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》第 20 條)。所以「在工業區裡就一定有得接」不成立,要一間一間確認。
帶看前該問的一句話
「您的製程會產生什麼廢水?」
這一句問下去,答案會分成三種:沒有製程廢水(純組裝、倉儲)、一般有機廢水(食品、清洗)、含重金屬或化學物質(電鍍、表面處理、化工)。
第三種客戶的選項最少,能承接的廠房也最少。提早知道,就不會帶他跑一堆不可能的物件。
屋主端也要問
現況有沒有處理設施、容量多少、是否還在運作。有些老廠房原本有設備但已停用多年,接手方要重新檢修甚至更換。
為什麼這題值錢
因為它是篩選題不是加分題。廢水處理不了,後面所有條件都不用談。先問清楚,等於幫客戶和自己都省下時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