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手上如果有都市計畫工業區裡的老廠房,這則新聞值得看完。
台中神岡,一間做家具的公司投資 5 億元蓋新總部。原本規劃五層,最後蓋七層。多出來的兩層不是違建,是政府核定的容積獎勵。
多的是 18%。
這 18% 是怎麼算出來的
依台中市政府 2026 年 8 月的市政新聞,台灣羅莉亞股份有限公司在神岡區的投資案取得兩項容積獎勵:
| 獎勵項目 | 核給 |
|---|---|
| 新增投資 | 15% |
| 能源管理 | 3% |
| 合計 | 18% |
換算成實際空間,新增樓地板面積 1,120.25 平方公尺(約 339 坪)。另外規劃 447.72 平方公尺的屋頂太陽光電,約占屋頂面積 53%。
那個 3%,就是太陽光電換來的。
制度長什麼樣:官方的獎勵表
依《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》(行政院 108 年 12 月修正核定本)表 1,獎勵分兩大項:
| 項目 | 認定標準 | 上限 |
|---|---|---|
| △F1 新增投資 | 平均新增投資(不含土地價款)超過每公頃 4.5 億元,之後每公頃再多投資 1 千萬元,增加容積率 1% | 15% |
| △F2 能源管理 | 取得 ISO 50001 能源管理系統證書:2%;廠房屋頂太陽光電水平投影面積達屋頂可設置區域 50% 以上:3% | 5% |
合計上限是法定容積的 20%。
還要更多的話,走第二條路:捐贈產業空間或繳納回饋金,上限 30%。兩條合併,最多 50%。
羅莉亞拿到 18%,差的那 2% 就是 ISO 50001 沒拿。
三個一定要知道的限制
這不是「申請就有」的東西。核定本裡有三條會影響交易的規定:
一、△F2 必須先達到 △F1 的標準才能申請。
表 1 註 1 寫得很清楚。意思是——只裝太陽能板、沒有達標的新增投資,能源管理那 5% 拿不到。屋頂太陽能不是獨立的加分項。
二、完成使用前不得轉讓。
方案第參點四之(5):申請人未依進度申請建造執照、或違反配套措施,在完成使用前(以取得使用執照及完成獎勵項目為準)不得將其申請之權利義務轉讓予他人,否則主管機關應撤銷原容積獎勵之核准。
三、回饋金沒繳完,容積增量的建物不能賣。
方案明定:申請人在回饋金繳納完成前,若要把本方案取得的容積增量建物產權轉讓給第三人,應將剩餘回饋金一次繳納完畢後才能辦理。
第二、三點對商仲是實質風險。一間正在走立體化流程的廠房,中途要賣,不是價格問題,是能不能過戶的問題。
誰適用
- 都市計畫工業區:政府編定開發工業區、科學園區、一般工業區,且基準容積在 240%(含)以下
- 非都市計畫工業區:△F1+△F2 合計上限 20%,總容積率以 400% 為上限
方案「自行政院核定之日起實施」,核定本裡沒有寫截止日。
商仲怎麼用這件事
第一,重估手上的工業區物件。
一塊基準容積 240% 以下的工業區土地,如果現況容積沒用滿,這塊地的價值不是「現在能蓋多少」,是「加上獎勵能蓋多少」。差距最多 50%。
第二,開發屋主的新說法。
「您這塊地現在容積用了幾成?」比「您要不要賣」有用得多。用不滿的屋主,聽到可以合法多蓋兩層,會想談。
第三,帶看時多問一句。
「這棟有沒有申請過立體化?」如果有,接著問三件事:核定了沒、回饋金繳到哪一期、使照拿到沒。這三題決定這個案子現在能不能交易。
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新聞
方案的預期效益評估裡有一張表,用六都 20 處都市計畫編定工業區推估:容積率提升到 300% 的話,增加樓地板面積 149.09 公頃、員工 13,927 人。
台中工業區一區就推估增加 26.23 公頃樓地板。
換句話說,這類新聞會愈來愈多。看得懂制度的人,能在新聞見報前就先找到那些「容積沒用滿」的屋主。
來源
- 台中市政府市政新聞:搶攻海內外急單!台灣羅莉亞加碼投資台中5億元 立體化總部擴產拚智慧製造
- 風傳媒:台灣羅莉亞加碼投資台中5億元
- 自由財經:海內外急單湧進 台灣羅莉亞砸5億神岡蓋總部
- 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(行政院108年12月修正核定本)PDF
- 行政院重要政策:加速工業區的更新與立體化發展
資料口徑:獎勵比例、認定標準、轉讓限制與適用門檻均引自行政院 108 年 12 月修正核定本表 1 與第參點;個案數字引自台中市政府市政新聞。本文為公開資料與媒體報導之整理與撰寫,非本公司原始統計。
註:行政院官網「重要政策」頁面所列的能源管理比例(ISO 50001 為 1%、太陽光電為 2%)為修正前版本,與 108 年 12 月核定本表 1 不同。本文採核定本,也與本案實際核給的 3% 相符。